河北承德民用机场项目机场辅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河北承德民用机场项目机场辅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发改基础【2013】960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民航华北函【2013】226号文《关于河北承德民用机场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复初设报告(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机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省市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民航发展基金39%、省财政资金33%、市财政资金28%,招标人为承德机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B-170231-003
2.2建设地点:承德市东北部小梁后,距离市中心直线距离19.5公里,与承赤高速互通。
2.3工程规模:本项目B线起于南沟南侧导航塔,经白家梁沿旧路至小梁后与A线相接,全长2.995Km。采用单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4.5m,路线起于南沟南侧机场规划建设的导航塔,沿山坡向下展线,经白家梁沿地方路布线至BK1+740,BK1+740-BK2+160,BK2+360-BK2+485段为利用机场填方的边坡平台作为公路路基,然后与A线相接。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从《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 30 日历天。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4月,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6月。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从移交证书记载之次日起计算。
2.5招标范围
河北承德民用机场项目机场辅路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2.6招标控制价:6103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近三年指: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监理合同中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一项工程投资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 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城市桥涵及其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建设公用设施。
3.2 担任本次招标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技术职称,55岁以下,从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作8年以上(2010年至今)且为本单位员工,已取得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3月21日8时30分至2018年3月27日17时00分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http//cd.ggzyjyw.com/),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投标方登录”,登录系统后进入“获取文件”功能模块,选择项目名称,填写投标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导致无法申报的,责任自负。
4.2本项目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能参加投标。
4.3网上提疑截止时间:2018年3月21日8时30分至2017年3月27日17时30分。
4.4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18年4月10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1日9时
30 分,地点为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机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承德市开发区偏岭地质科技大厦7楼 邮 编:067000 联 系 人:郝志勇 电 话:0314-5908028 传 真:0314-5908011 |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81 联 系 人:王海英 翟晓旭 联系电话:0311-83086978 传 真:0311-83086928 电子邮箱:hbs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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