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丹灶镇罗行中心涌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丹灶镇罗行中心涌整治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2.3项目建设规模:丹灶镇罗行中心涌,途径高海、罗行、中安三个村居,为保障河涌水质,计划对罗行中心涌进行整治,主要内容为:上游重建抗旱站(安装2台350水泵)饮水活水,恢复1.4公里排水线路(重建明渠或埋管),3.85公里河涌清淤,局部护岸(护岸段铺设截污管,安排拍门、检查井),新建雍水闸,重建桥梁等,工程建安费约1500万元。
2.4设计周期:
本自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须完成工程设计全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自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2)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施工图;
(3)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中标合同段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
(4)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5 本共分
一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配合完成竣工图编制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2.6承包方式:R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工可、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河道整治)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1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务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人员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打印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查询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打印页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 3 月 22 日至2018年 3
月 28 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帐号:44501501040001456;③开户行:农行南海桂江支行;④款项来源:罗行中心涌设计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宏正”。
地点: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电话:0757-86361691 联系人:陈先生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5.3报名时间:2018年 3 月 22 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8年 3 月 28 日下午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须在项目报名期限内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10413.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 4 月
12 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4月13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13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8号)。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第二代身份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
(3)企业基本账户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出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具的购买标书收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上述投标文件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投标截止10天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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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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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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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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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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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52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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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52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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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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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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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7-854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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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7-8636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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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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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757-8636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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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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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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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3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