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吉木乃县环境保护局
二、项目名称:吉木乃县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项目投资:总投资275万元。
四、采购内容:1、别斯铁热克乡萨尔阿根村:购置绿环喷洒车1辆,铁质垃圾船16个,分类果皮箱14个;2、别斯铁热克乡加勒格孜喀拉尕依村:购置扫路车1辆,分类果皮箱3个;3、乌拉斯特镇阿克加 尔村:购置垃圾清运车2辆;4、乌拉斯特镇吐尕力阿尕什村:购置垃圾自卸铲车1台;5、乌拉斯特镇阔克托干木村:购置船式垃圾箱10个,110个户外铁皮垃圾桶240L,小型垃圾清运车1 辆;6、乌拉斯特镇齐阔尔加村:购置船式垃圾箱5个,垃圾清运翻斗车1辆;7、吉木乃镇克孜勒阿德尔村:购置抽渣车2辆;8、喀尔交镇布尔合斯太村:购置船式垃圾箱10个,110个户 外铁皮垃圾桶240L,小型垃圾清运车1辆;9、喀尔交镇萨帕克村:购置扫路车1辆,分类果皮箱3个;10、托斯特乡托斯特村:购置垃圾处理运输车1辆,电动三轮垃圾车5辆,封闭式垃圾 船10个,并对老旧垃圾设备维修;11、恰勒什海乡达冷海齐村:购置洒水车1辆,推雪板1个,打草机2个。
五、项目编号:ALTFXZB2018-05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八、资质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货人;
2、须提供有效的税务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企业,其中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符合下述条件的相应的生产厂家投标投标应具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设备制造厂家对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5、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设备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转的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九、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以下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三份: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具备同等效力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③由检察-院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④设备制造厂家对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十、报名时间:2018年03月21日至2018年03月25日(10:30~19:30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勒泰地区政府采购网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上发布。
十二、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3月26日至2018年03月30日(10:30~19:30时)。
十三、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东风路3区翡翠湾1栋6号)
十四、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回。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6日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
十六、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6日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
十七、开标地点: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十八、招标人:吉木乃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赵吉荣
联系电话:18997791604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松敏
联系电话:0906-2313398
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