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4/11-1804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一批,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各标段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连接了玉溪市江川县和通海县,是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主干道,是滇中城市群规划主干线,是对云南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在玉溪市及滇中城市群干线公路规划中起主骨架作用。
本项目属于玉溪市区域高速公路干线网的重点建设路段,是对云南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的补充,是玉溪市主要的交通干线、经济干线、旅游干线。
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起点接晋宁至江川高速公路,止点设置秀水沟立交接通海至建水高速公路K7+100。
本项目起点新建紫红坝立交接既有的玉溪至江川高速,经跃进水库、大寨水库、江川县雄关乡、通海县岳家营,止于秀水沟村,接已建通海至建水高速,路线全长33.84公里,其中:紫红坝至大寨段约9.76公里,大寨至秀水沟段约24. 08公里。
2、招标范围: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所需水泥。
3、采购数量:包件一305000吨、包件二118000吨,详见下表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估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包件一 | 缓凝水泥 | 散装P.S32.5 | 35000 | 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工地 | 技术要求见第七章 |
水泥 | 袋装P.O42.5 | 70000 | 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工地 | 技术要求见第七章 | |
水泥 | 散装P.O42.5 | 200000 | 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工地 | 技术要求见第七章 | |
总计 | 305000 | ||||
包件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估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包件二 | 水泥 | 袋装P.O52.5 | 8000 | 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工地 | 技术要求见第七章 |
水泥 | 散装P.O52.5 | 110000 | 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工地 | 技术要求见第七章 | |
总计 | 118000 |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施工结束(预计18个月)。
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施工工地。
6、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规范,为部、省交通质检部门抽检合格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生产能力在100万吨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供货业绩,提供水泥供货合同(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为节约资源,倡导环保行为,此次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标书(所有报名的投标人都可以通过集采平台从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每包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户 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川县支行
账 号:2405 9601 0400 0894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A栋七楼设备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l.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192号
联 系 人:李慧(十四局资产部)、詹飞(江通高速公路总包部)
电 话:0871-63331575 18314387213
招 标 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7号楼7310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10-58368954
九、监督机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10-58368639,010-58367883
2018年3月21日
e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