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茅塘支行营业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1. 招标条件
本湖南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茅塘支行营业用房建设项目已由 涟发改备【2017】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南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茅塘支行营业用房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茅塘镇马溪村;
2.3 建设规模:茅塘支行项目为4层,桩基础,一层层高4.5米,二-四层层高3.3米,建筑主体总高14.4米,建筑面积1797.12m²,框架砖混结构;建安总造价约293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要求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桩基础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建筑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已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报送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省外建筑企业查询”中发布的入湘基本信息为准);
3.2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 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近6个月(2017年9月-2018年2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单位缴费凭证原件及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参保人员花名册原件);
3.7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8投标申请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如省外企业所在省市无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性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省外企业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企业所在省市没有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3.10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的投标;
3.12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本项目不接受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拟任项目负责人;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即日起至
5.3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至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7.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在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和格式须为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部分规定的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4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超过9家时,招标人将对身份验证符合要求的招标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9家投标人进入唱标和投标文件评审环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 涟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
招标人:湖南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