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会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会财购2018F000035630号计划,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会昌县农业和粮食局的委托,现就其会昌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TX2018-HC-G004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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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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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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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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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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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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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权(只允许国内服务商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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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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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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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会昌县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中心。
2.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珠兰乡珠兰村,远离居民区及学校等区域,离公路value="500" unitname="米">500米以上,中标人负责完成土地流转手续。
3.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076.24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3333.4㎡(20亩),总建筑面积6500㎡,其中包括厂房4000㎡、库房2000㎡、其他设备用房100㎡、综合办公用房400㎡;购置项目需要的相关设备,并完善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等辅助设施和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
4、项目设计:每批次处理8吨,最大日处理量24吨, 年处理8760吨病死畜禽。
二、特许经营权与特许经营期限
1.特许经营期限自本项目建设竣工并设备联机调试合格之日起算为30年(国家政策变化除外),期满之后同等条件优先续签合同。
2.在特许经营期内,采购人授权中标人拥有会昌县病死禽畜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改建、扩建、管理、运营与维护的权利。
3.采购人授权中标人从事病死畜禽的无害化集中处理工作,可并收取不享受80元/头补助的病死畜禽 (如牛、羊、禽类等)处理服务费、销售合法副产品的权利。
4.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为特许经营期内会昌县辖区范围内唯一合法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的特许经营企业。在约定特许经营内,采购人取缔已有的类似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化尸窖等),不再批准建设或授权其它主体实施同类项目。
三、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
2.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不符合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和违法违规的行为采取处罚措施。
3.采购人鼓励中标人对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进行综合利用或采用合理的方式提高副产品的综合利用价值。中标人须确保处理过程和处理产生的副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投入市场不造成二次污染。
4.采购人加强对全县违法处理、处置、利用、经营、抛弃等病死畜禽的查处力度,确保全县病死猪收集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
5.采购人协助中标人做好周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及村(居)民的关系。
6.采购人协助中标人申请项目相关奖励、科研经费、扶持资金、资金补助等。
7.采购人协助中标人办理项目规化用地、立项、环评、林业、能评、防疫、安保、水保等前期手续。
四、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人负责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及收集运输车辆购置、运营、维护,负责相关附属设施的初建、改建和扩建,全程负责收集、处理病死畜禽的一切费用。
2.中标人依法取得在会昌县范围内的特许经营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经营权。
3.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保证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中标人有权按照自己的管理模式经营管理项目。
4.中标人有获取病死禽畜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费,并以合理合法的方法和途径销售或处理副产品的权利。
5.中标人有对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增值开发利用的权利,收益归中标人所有。
6.中标人依法享有特许经营者可享有的优惠政策。
7.中标人在经营期限内因本项目获得的奖励、政策支持、科研经费补助、扶持资金等收益归中标人所有。
8.中标人应保证病死畜禽集中处理的无害化效果,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满足本协议的约定,副产品综合利用方式合理合法。
9.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进行运营与维护,使全部项目设施处于良好、稳定的运营状态。
10.中标人应确保具备建设及运营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项目的相应资金、人员、技术和设备,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文和评定的资质。
11.中标人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地方性规定外,还应主动接受采购人及其授权部门的管理,确保全县病死畜禽全程收集、处理全面到位。
12.本项目是社会公益性环保项目,在建设期、经营期依法享有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权利。
五、双方其他约定
1.采购人对中标人除按政策文件规定享受处理病死猪80元/头给予补贴外,对因疫情需强制扑杀和病死的畜禽,需无害化处理,处理费用以每吨不低于3000元给付中标人。
2.采购人、中标人双方要共同建立健全病死猪申报、收集、运输、处理、副产品处理等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处理彻底、运行高效、质量安全达标。
3.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满足相关规定。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设立后,本协议项下乙方中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由项目公司承继,并由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正式的特许经营协议。
4、特许经营权期满后,采购人无偿收回本项设备设施等,中标人应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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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头 (项目总投资约1076.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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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但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无)。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03月22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招标文件的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03月29日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九)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达,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投标人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转入, (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账户转入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投标无效。
(十一)付款方法:按中标单位处理费总额的中标价签定合同,合同生效后支付处理费。项目处理费采用人民币结算,财政在每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的20日前根据对中标单位的每月的检查考核情况将处理费支付给中标单位。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8%收取;当500万<中标金额≤1000万时,按0.45%收取;当1000万<中标金额≤5000万时,按0.25%收取。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2日09:00(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会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自然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十四)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五)联系方法:
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林岗村206国道旁(贝楒精品酒店二楼)
电话:0797-5622968
传真:0797-5622968
邮箱: txzbdl@sina.com
联系人:刘淑金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
户名: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867000103080003513
网址:http://www.ccgp.gov.cn、http://www.jxsggzy.cn/web/
会昌县农业和粮食局
地址:会昌县岚山路6号
电话:0797-7211610
联系人:钟先生
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