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廊坊市中心城区夜景亮化(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18】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廊坊市中心城区夜景亮化(二期)工程,主要为廊坊市中心城区主要道路两侧98栋标志性建筑物和10处公园、广场、绿化景观带和下穿桥等景观节点进行亮化提升。资金已落实。建设地点为:廊坊市主城区;总工期:210天,其中:设计周期15天,施工工期195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5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合格后3年内费用全免的巡检、维修和质量保修服务。
2.3投标报价上限:6193.10万元(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1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3月22日上午8:30至2018年3月2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廊坊市中心城区夜景亮化(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18年4月13日 09时30分,地点为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地 址:廊坊市新华路145号
联 系 人:周郁慧
电 话:0316-52601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 系 人:王会瑜
电 话:0316-221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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