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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国家税务局和原直属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普宁市国家税务局和原直属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由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2017]83号、普发改行审[2017]84号)。招标人为广东省普宁市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普宁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计划是投资558.21万元,修缮面积为5593.30平方米。包括对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公共专业用房等区域进行修缮。 普宁市国家税务局原直属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项目计划是投资334.03万元,修缮面积为3356.28平方米。包括对办税厅、食堂、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公共专业用房等区域进行修缮。 建设地点:普宁市国家税务局(普宁市流沙建设路中段)和普宁市国家税务局原直属分局(普宁市流沙南平里168栋)。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 3. 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应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 外来施工企业报名前须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5. 投标企业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8日16:0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在电子交易(建设工程)系统中按系统提示选择银行进行网上转账]并打印网上转账成功的凭证,在线下报名时一并提交。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五、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1、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2、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请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如下资料: ⑴建造师执业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⑵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⑶被授权人的聘书或工作证复印件; 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彩页)、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⑸诚信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⑹投标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⑺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8)自公告之日起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成功的截图。 以上资料(用A4纸)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报名(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中心九楼,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公休日除外)。 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图纸资料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上午8:30-9:30,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为9:30。地址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jysggzy.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普宁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辜明正 电 话:2911608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杨 电 话:0663-3858188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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