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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埔发改联字【2017】3号批复单位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招标人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
项目名称 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埔发改联字【2017】3号
批复单位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招标人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概算批文、用地批文、规划批文及施工图审查批文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2820898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 8297830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蔡工 联系电话:020-83517226、1312826741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2110307

三、建设地点:中新广州知识城

四、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范围为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具体范围从大塘立交至永九快速路段(大塘立交、永九立交不属于本工程范围),里程桩号为K1+650至K2+798.539,全长约1.15公里,最大排水管径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d1800,钢筋混凝土渠箱 B*H=4000*3000,桥梁单跨跨度为25米。本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红线宽45米,双向八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照明及用水接驳工程等,不含供水工程和绿化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_壹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8-1701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知识城知识大道(一期)工程第二标段,具体范围从大塘立交至永九快速路段(大塘立交、永九立交不属于本工程范围),里程桩号为K1+650至K2+798.539,全长约1.15公里,最大排水管径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d1800,钢筋混凝土渠箱 B*H=4000*3000,桥梁单跨跨度为25米。本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红线宽45米,双向八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排水、交通、照明及用水接驳工程等,不含供水工程和绿化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招标控制价:暂定7786.41万元(实际以建设业主审定招标控制价为准)。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03月22日至2018年04月13日14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03月22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3日14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3日14 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捌拾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4、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

(2)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4)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5)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6)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网址:http://www.gdd.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上公布名单(处于通报有效期内)为准。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6项(注: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该内容不取库。)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经建设业主审定的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208987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万科幸福誉商业街二楼

十七、投标申请人须在开标前的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一、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二、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22日

发布人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3-22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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