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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青阳新区直属人防工程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清河县青阳新区直属人防工程施工已由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邢人防字(2017)3号招标方案核准文号:清审投资招〖2017〗6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
1.招标条件
本清河县青阳新区直属人防工程施工已由邢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邢人防字(2017)3号招标方案核准文号:清审投资招〖2017〗 6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清河县青阳新区直属人防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清河县青阳新区滨河西路东侧、赣江街南侧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下载相关资料,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18年03月22日至2018年03月29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藤先生,联系电话:0319-829097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04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2日至2018年03月29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6.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下载相关资料,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自行承担责任。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刘景玲、孟亮瑜、方盼、王笑君
8.联系方式0311-86968679
招标人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标代理机构:河北恒方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清河县泰山路1号 地 址:石家庄平安北大街158号东胜商务广场A座17层
邮 编: 邮 编:050000
联系人:马明坤 联系人:孟亮瑜
电 话:13932937717 电 话:0311-86968679
传 真: 传 真:0311-86968679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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