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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大楼项目——用电增容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备案项目编号:2015-440113-34-03-011002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现对新能源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大楼项目——用电增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能源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大楼项目——用电增容工程 二、招标人: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智宏联系电话:020-84654222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20-83293873、1353991632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之五。 四、项目概况:新能源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大楼项目,占地面积约428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142.6平方米,四层混泥土结构,预计项目总投资436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新能源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大楼项目用电增容工程采用10kV单回路电源供电,在新建电房处采购安装2台1250kVA专用变压器(采购安装高压室及低压室成套设备),增加用电容量2500kVA,安装相应的高低压配电设备,增容完成后招标人总供电容量达到6000 kVA(原E栋配电房1000 kVA,原H栋配电房2500kVA,加上新配电房2500 kVA)。(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2287118.84元。 4、项目编号:JG2018-1711 。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4月19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4月19日9时 40分,截止时间:2018年4月 19日11时 00分。 3、开标时间:2018年4月19日11时00分。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投标人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不足3名或通过经济有效性审查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投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手续。 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397822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之五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标人:广州广日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3月 22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新能源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大楼项目——用电增容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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