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校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设备暂估价材料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内。
2.2资金来源:建设方拨付的工程进度款、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校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设备暂估价材料采购供货及维保,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交货周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照采购计划和规格开始供应,在接到每单个招标人的供货通知书30日历天内完成供应。
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次招标设备材料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且制造商与授权销售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次的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3日8时30分至2018年3月27日17时30分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投标人须在开标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1室(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并与资格审查资料一起密封,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7、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招标人: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翌 电 话18986185888 联系人:彭经理 电 话:15532795200
招标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保定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杰 电 话13013208989 联系人:马 强 电 话:1593217109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攀 苗佳佳 电 话:18630008171 0310-7055209
日期: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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