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塘水电站2018年生产大修项目(包二)
1 招标条件
石塘水电站2018年生产大修项目(包二)招标(招标编号:JST-2018023)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和县石塘水电站(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项目名称等具体内容见本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截止投标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质量、安全、火灾、人身伤亡等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通报且勒令停工的。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6)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承包并完成过同类水电厂同等规模以上的项目2个以上。业绩以合同或发包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8)安全质量要求:承包商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电力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情况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2 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5.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5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石塘水电站检修项目标书费”及招标编号、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分标编号及包号信息等传真至0578-2028502或105571634@qq.com邮箱(邮寄或传真中除应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分标编号、包号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QQ邮箱),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
(2)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支付“标书费”时,需根据公告提供的汇款信息去银行支付,且付款人一栏必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不能以个人名义交款)。在交款完成后应及时将现金交款单原件交予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注意:必须递交现金交款单原件,如递交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
(3)标书费支付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4)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丽水处州支行
银行帐号:1986 0101 0400 1445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 12日 09:00时,地点为丽水市和平路65号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月12日 09:00,在“本公告6.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和县石塘水电站;
地 址:浙江省云和县紧水滩镇;
邮 编:323000;
联系人:梅洪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
邮 编:3230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唐敏 楼军
电 话:0578-2251356 ;2028308
传 真:0578-2028502
10其他注意事项
附表:需求一览表
2018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