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沽源县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勘察设计二次已由 沽源县发展改革局 以 沽行审建项字【2018】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富民扶农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沽源县财政整合资金及融资贷款 ,出资比例为 3:7 ,招标人为 沽源县富民扶农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在全县14个乡镇101个贫困村,每村建设一个500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装机容量50500千瓦,101个电站采用单建和多村联建的方式,建设在15个村,总占地面积2020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以上(包括甲级)资质,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资质, 提供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业绩。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执行合同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以上(包括甲级)资质,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双方联合签订的联合体协议申请投标资格,并承担连带责任。 3.3. 2联合体中必须明确牵头人及双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3.3联合体成员在报名截止后,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3-22 至 2018-03-28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5)资质证书(副本);(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8)提供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证件携带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4-13 14:00 ,地点为 沽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张家口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沽源县富民扶农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沽源县宣传文化中心四楼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256号12号楼1单元 |
| 邮编: | 邮编: | 050000 | |
| 联系人: |
于立国 |
联系人: | 赵丽杰 |
| 电话: |
0313-5812283 |
电话: | 18932940093 |
| 传真: |
0313-5812283 |
传真: | 0311-8790528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sjzdszb@163.com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石家庄德盛招标有限公司 | |
| 账号: | 账号: | 011912000006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