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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吉尔格朗河下游治理项目三期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吉尔格朗河下游治理项目三期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伊宁县吉河治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ppp项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

1 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吉尔格朗河下游治理项目三期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核准实施,建设单位为伊宁县吉河治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ppp项目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宁县吉尔格朗河下游治理项目三期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址:伊宁县吉尔格朗河。

2.3 项目投资:计划投资200万元。

2.4 设计规模:吉河两岸人行便道、绿化亮化、堤顶及闸房周边栏杆、办公用房、监控工程及配电工程。

2.5 招标的范围:伊宁县吉河两岸人行便道、绿化亮化、堤顶及闸房周边栏杆、办公用房、监控工程及配电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具体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3.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本次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来人报名。

4.2报名企业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不少于三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其中须至少有一个项目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加盖公司鲜章的A4纸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4.3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企业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经考察投标人申请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所要求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企业的报名。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23日至2018年03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19:30时(京时),在伊宁市联通公司对面新丝路大酒店三楼8310室报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8年03月30日至2018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在伊宁市联通公司对面新丝路大酒店三楼8310室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县吉河治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工

电 话:1302983313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燕燕 季小双

电 话:0999-819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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