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特克斯县公-安局业务用房维修项目已由特克斯县发改委以特发改【2017】28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特克斯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特克斯县公-安局业务用房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特克斯县公-安局院内
2.3项目投资:本次招标内容投资约270万元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内容:维修公-安局AB楼、民警综合楼、看守所、拘留所、喀拉达拉派出所内外墙面乳胶漆13252.52㎡,维修地下室及屋面防水3628.4㎡,更换暖气片29组,维修60间卫生间防水,铺设地板胶1960㎡及修复散水、台阶等。
2.6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在本单位注册。
3.4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三个;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
4.2报名地点:新疆伊犁州伊宁市新华西路58号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及建造师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三个项目业绩,企业两个、负责人一个。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及进伊登记手续。
注:以上证件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请于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在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和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特克斯县公-安局
地址:特克斯县阔布街五环外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新华西路58号
联系人:闫冬 电话:18129393643
8.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特克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9-6629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