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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道路绿化及庆华广场补植补栽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新建道路绿化及庆华广场补植补栽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QHRX-2018-0021.招标条件本已乌政[2018]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类进

新建道路绿化及庆华广场补植补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RX-2018-002

1.招标条件

本已乌政[2018]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2 建设内容:

新建规划四路、规划九路、规划十路道路两边绿化总规模5308.8平方米,绿化带宽度为3米。其中规划四路3107.7平方米,规划九路1113平方米,规划十路1088.1平方米,公园路小区东面防护林补植补栽186米,宽10米。

庆华广场补植补栽总规模60余亩,补栽各类树木1365棵。其中沙枣465棵,馒头柳440棵,旱柳195棵,其他树种265棵,补栽树木全都为胸径10公分以上或是苗龄8年以上的较大乔灌木。

2.3 建设地点:乌兰县希里沟镇规划四路、规划九路、规划十路,补植补栽位于庆华广场,公园路小区东面。

 2.4 建设年限:2018430日至20186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施工企业持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苗木经营许可证和苗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货苗须从青海省西宁或海东等地区范围内购买调运,并具备“两证一签”。

3.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及社保证明;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外申请人须提供省外进青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323日至20180327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资料前来报名:①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苗木经营许可证、苗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省外申请人须提供进青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⑤企业需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的类似业绩(类似工程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在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 800/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424日下午15: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海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977-824353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瑞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84号恒邦紫荆城18号楼3023

邮编:8100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传真:15110994039   0971-8268466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城西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0801 2010 0007 0725

 

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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