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达茂旗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防护窗安装工程 |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1584号 |
| 采购目录: | 货物类\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潜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7、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包含金属围栏或围栏; 8、供应商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
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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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8年03月25日 17:3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8年03月30日 17:3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04月09日 10:0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
| 开标时间: | 2018年04月09日 10:0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
| 采购人名称: | 达茂旗人民法院 |
| 采购人地址: | 达茂旗百灵庙镇 |
| 采购人联系人: | 原杰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48733218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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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020201040006132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西城区支行人定湖分理处 |
| 行政主管部门: | 达茂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张雨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540200112;15540200137 |
| 采购文件: | 磋商采购公告.docx |
| 项目预算合计:包号包组预算合计A163,000.00 |
| 采购内容为: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7002407货物11.0审判法庭防护窗安装工程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人民法院、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