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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6  浏览次数:16
提示:项目名称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 批复文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329号批复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灵
项目名称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7】329号
批复单位 广州南沙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2月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329号批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3991195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89860323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灵新大道改扩建工程起点接番中公路,沿线跨越三涌—十八涌,下穿在建南沙港铁路、现状南沙港快速路,经百万葵园、南沙湿地,终点至十九涌北。全长约18公里,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本次改扩建按43米-60米宽断面设计,其中,灵新大道(番中公路-万龙大道段)约10 公里,双向八车道;灵新大道(万龙大道-十九涌北)约8公里,双向六车道。路线跨越16条河涌,共设17座跨河桥。

五、资金来源:土地开发资金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及服务期: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建设工程有关资料,完成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修编,并分别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22.21812万元。

4、服务期:自确定服务机构之日起,至完成所委托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且防洪评价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为止。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址和投标担保: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8322日至2018326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日期(含本日):2018327日至20184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二楼报名窗口(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4、投标担保:4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①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承诺(一式两份)。

③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收款收据。

④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服务指南”中的“交易活动安排”公布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或业务范围包括工程咨询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3、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及工程咨询注册咨询师登记证书(水利工程专业)。(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至少包含近6个月(其中必须含2017年9月到2018年2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证明应能反映为所在投标单位缴纳。)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的各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注: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四)。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评审方式与中标定标原则: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中标原则

①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排序高低依次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

②如果出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在本项目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若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本项目招标失败。

③若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020-39911950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同时承诺: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一、查询受理单位:

人民检察-院

二、递交材料: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应注明查询事由、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需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查询方式:

(一)直接到人民检察-院查询。

(二)电话预约。

四、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范本

附: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 ,工商注册号或机构代码号为 ;法人代表为 (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将于 日在 县(区)参加投标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现向你院申请查询上述单位与人员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投标人承诺

投标人承诺

致: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我单位就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活动,作出郑重承诺:

1、我单位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单位如决定放弃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将在投标截止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以招标人签收时间为准)。

3、我单位如未按第2点要求,告知招标人放弃本项目投标活动,则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4、我单位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做出恶意废标的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的招标投标活动六个月。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基建办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发布人 黄工
发布日期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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