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赣州市林业局的委托,现对其章江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区清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YZ2018-GZ-C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服务内容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进行承诺。
(五)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资格证明文件中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4月8日15: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市长征大道丰德园小区A栋三单元608室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竞谈会议。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须在2018年4月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签完合同后无息退还。5%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违规履约予以无息退还。 (九)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竞谈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丰德园小区二楼(行政服务中心旁) 联 系 人:邱琳 电 话:0797-8401693 传 真:0797-8402263 邮 编:341000 邮 箱:490297922@qq.com 户 名: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丰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长征大道支行 账 号:203726922308 采 购 人:赣州市林业局 地 址:赣州市市政中心北楼 电 话:0797-8196511 联 系 人:李先生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范围 | 数量 | 单位 |
一 | 科普宣教区清淤项目(国內服务) | 对赣州章江国家湿地公园科普宣教区城市中央公园与章江连接的小溪,实施清理淤泥和流砂9113m3。 | 1 | 项 |
预算总金额:¥200000.00元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资格证明文件中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2018年4月8日15:00(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赣州市长征大道丰德园小区A栋三单元608室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竞谈会议。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谈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须在2018年4月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签完合同后无息退还。5%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违规履约予以无息退还。 (九)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二)联系方法:有关此次竞谈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代理机构: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丰德园小区二楼(行政服务中心旁) 联 系 人:邱琳 电 话:0797-8401693 传 真:0797-8402263 邮 编:341000 邮 箱:490297922@qq.com 户 名: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丰德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长征大道支行 账 号:203726922308 采 购 人:赣州市林业局 地 址:赣州市市政中心北楼 电 话:0797-8196511 联 系 人:李先生 网 址:(http://www.jxsggzy.cn/web/) 赣州永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