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保定市莲池区第一实验中学项目已由保定市莲池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编号为BLZBH-2018-03-13-002,项目业主为保定市莲池区第一实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莲池区第一实验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保定市莲池区第一实验中学项目勘察
2.2质量要求:合格
2.3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市莲池区永华北大街以西,东君路以南
2.4招标规模:项目占地总面积60亩,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建设初中20轨,项目建成后学校学生达3600学生。
2.5合同估算价:约36.72万元
2.6勘察周期:5日历天
2.7招标范围:详细地质勘查
2.8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认定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进冀投标企业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的(在有效期内);
3.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 26日9时0分至2018年3月
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0日9时0 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莲池区第一实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莲池区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邮 编:071000 邮编:071000
联系人:安丽君 联系人:宋双娟
电 话:13013251808 电 话:0311-80980022
传 真:/ 传 真:0311-8098002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anfengzaojia@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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