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本梅江区长沙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新建项目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区发科字[2017]174号文核准招标方式,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除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总则:
以下所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只是概括性的,并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研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完全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
2.2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大楼3425.69平方米,设置床位120张;包括老人生活用房、文娱活动室、厨房、餐厅、洗衣房、浴室等,并配套安装洗浴用的无压、空调以及各项配套设施和附属工程。
2.3本次招标范围: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内容
2.4招标控制价:
7680926.69元
2.5工程地点:梅江区长沙镇G206国道西侧;
2.6建设工期:200个日历天。
2.7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时一致;
3.4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另配备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时与报名时一致;
3.5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5-2017)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6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为中心备案在册人员。
投标人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7信誉要求:自 2018 年1月1 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8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在我国境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有效范围以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报名截止之日止)
3.9因建设地点比较特殊,现场情况较为复杂,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需到现场踏勘,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人员先到招标代理机构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核实身份证原件并领取现场踏勘证明,同时提供:以上踏勘人员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证明材料。领取踏勘证明后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梅江区长沙镇G206国道西侧踏勘并盖章。
(现场勘查证明格式见附件一)。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持附件一要求报名资料于2018年
3 月 24日至2018年 3 月 28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26号窗口报名(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原件核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
4.2投标企业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信息登记在册人员,且未被锁定;
4.3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 2018年 4 月 13日 9时 40 分至2018年4
月 13 日 10时 00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018年 4 月 13日 10时 00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 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人民政府(盖章)
办公地点: 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口
联 系 人: 赖先生 联系电话: 13543222364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 公
地
址: 广州市天河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20-61078085
日期: 2018 年 3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