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深圳前湾燃机电厂#2机组汽水品质智能监控与调节改进项目(招标编号:0724-1800C35N0592)进行公开招标。
公告时间为2018年3月2日9:00至2018年3月7日16:00,截至2018年3月7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收到报名申请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的规定,本项目第一次招标宣告失败。
3、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于2018年3月8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发布了本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2018年3月8日9:00至2018年3月13日16:00,截至2018年3月13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为止,收到报名申请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根据前述规定,本项目第二次招标亦宣告失败。
本项目共发布两次招标公告,确认参与投标的单位均不足三家,招标均为失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条“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特此公告。
招标人: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