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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龙船塘瑶族乡龙船塘社区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洪江市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龙船塘瑶族乡龙船塘社区已由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17]28号、洪发改[2017]46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洪江市乡村发

1.招标条件

洪江市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龙船塘瑶族乡龙船塘社区已由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17]28号、洪发改[2017]46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并核准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洪江市乡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PY-怀-2018-003

2.2 项目名称:洪江市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龙船塘瑶族乡龙船塘社区 

2.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24个月;

2.4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农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公共设施建设。本次招标金额约为206.9万元。

2.6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属于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登记备案的从业单位,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必须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信息”可查询。

3.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须具备岗位资格证书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应提供近半年(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的社保证明(含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以网上查询为准),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D级或连续两年评为C级以及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3.4投标人财务要求:①提供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会计师务所审计认定的财务报告(包括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②2014年、2015年和2016年未发生亏损。

3.5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的安全及发生的费用和财产损失。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实地详细调查,了解和熟悉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考虑项目施工的相关责任及风险,联系招标人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取得由业主项目管理部签发的书面证明(以现场照片采用A4普通纸彩色打印,并加盖业主单位项目管理部公章为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投标,一旦发现,均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资料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携带如下原件和复印件:

1)本公告期内开具的介绍信;(2)经公正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经公正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复印件二维码可查);(5)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6)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以上人员近六个月内(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含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及个人查询社保网址及密码(按其查询方式无法查询的不予受理,以网查为准);(9)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10)省外企业还需持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凡复印件不予受理);(11)投标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以来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在公告期间内开具的原件);(1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13)业主项目管理部签发的书面证明;带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并备以上所有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两套到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如资料准备不齐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的一律不予受理。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后至开标期间关键岗位人员不能更换。

4.2报名时间:2018年326日至2018年3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4.3报名地点: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楼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澄清答疑采用文字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并将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作用。

 

5.投标保证金

5.1为有效扼制围标、串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洪江市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龙船塘瑶族乡龙船塘社区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接受其投标申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经举报查实,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将投标人的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在施工期间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关键岗位人员到位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发现挂名不到位的现象,对其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上报交通主管部门。

 

7.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洪江市农业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江市乡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路原气象局办公楼

联系人:王女士

 话:17774585468

 

监督人:洪江市农业局

 址:洪江市黔城镇农业局办公楼

联系人:梁先生

  话:1387446257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址:怀化市南环路金磊富域城写字楼17楼

联系人:蒋女士 

 话:13874519727 

 箱:441077401@qq.com 

注:本公告中报名要求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公证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均采用《公路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中的格式。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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