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钢实业资源再生公司2018年3月—4月轻料型废钢(钢屑)公开 后审招标公告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鞍钢集团综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采购的鞍钢实业资源再生公司2018年3月—4月轻料型废钢(钢屑)公开 后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鞍钢实业资源再生公司2018年3月—4月轻料型废钢(钢屑)公开 后审 2、招标编号:AB201803152598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及准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方准入条件》、《投标要求》附件。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一票制结算,当月挂账次月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满足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4.1.2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制造、质量、成本、服务、管理和资源优势(生产型企业)或资金、渠道、供货和服务优势(贸易型企业)。 4.1.3获得本项目相应的产品认证、许可和资质,具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优势。 4.1.4通过本项目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所需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4.1.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4.1.6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人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 2.需要提供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准入条件中有其它特殊要求的按相关要求上传。 4.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能够承担项目自身存在的潜在风险。以上文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上传于招标公司网站指定处。 4.1.7 具体资质要求见《投标方准入条件》。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4.2.1投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认证证书; 4.2.2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明(税务登记簿上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4.2.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需提供合法的第三方验资证明; 4.2.4提供参标品种主要销售业绩的合同、发票(单份标书中多品种规格的,需提供主要品种业绩); 4.2.5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人员状况、生产工艺设备、生产能力及规模、与参标品种对应的检查检验设备及设施、资信等级等); 4.2.6《投标方准入条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8-03-15 17:00:00至2018-03-21 09:3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1、此次招标为鞍钢实业资源再生公司2018年3月—4月轻料型废钢(钢屑)公开 后审 2、投标价为不含税,含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到达指定地点的价格。送货不保批量,零星交货。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运输)投标方必须有现货资源。 3、技术要求:对招标品种的相关技术及检验要求详见附件。产品包装及相关质量结算、计量、质量验收均以委托方要求为准。合同一经签订后,不论市场形势如何变化,合同价格不予变更。 4、付款条件:执行本公司当期付款政策。(如遇公司付款政策调整,执行调整后的付款政策) 5、资质要求及准入条件见附件。 6、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此标书要求供应商需全量投标,否则标书无效。 8、本次投标不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 9、本次投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经资料审核合格的投标方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10、本次采购数量为计划量,供货期内中标方需按招标人实际需求送货,同意调整供货数量。合同有效期过后,未执行部分自行废止,不再执行。 11、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供应商填报价格时需保存后再提交,并可在开标后90分钟内,进入开标室查询报价情况,不需要提交纸质报价单。 12、本次投标要求缴纳标书费,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退还。 13、按照相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具体收取方式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4、其它未尽事宜,依据委托方案,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
||||||||||||||||||||||||||||||||||||||||||
采购类别:废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