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新河县公-安局西流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新河县发展改革局以新发改【2016】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河县公-安局西流派出所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新河县西流村村西
2.3建设规模:建设派出所业务用房一栋,建筑面积458.55平方米,建筑高度7.45米,地上2层,砖混结构;
2.4计划工期及预计开工时间:136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2018年05月02日竣工日期:2018年09月14日
2.5招标范围:审定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无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质量要求:合格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18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如果有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公告发布的媒体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下载时间:2018年3月27日8:30-2018年4月2日17: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公-安局
地 址:新河县
联系人:魏金忠
电 话:0319-37359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联系人:张江飞
电话:0319-523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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