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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7  浏览次数:11
提示:招标公告详情页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时间:2018-03-27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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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8-03-27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18-03-06129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次业主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荣成市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

2.2 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 标段划分及供货范围:

本次2018-2020年法律顾问及地方性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招标标段划分及范围为(详见技术要求):

1)标段一:

本标段法律服务项目的范围包括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两个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服务工作内容为处理公司涉及用地用海、环境污染、拆迁补偿、地方治安和群体性事件应对、以及需与甲方所处的地市级及以下地方各类机关沟通协调处理的相关事务(以下统称“地方性事务”)的法律服务相关工作,对公司前述的地方性事务处理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咨询服务,识别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并协调地方关系,处理相关纠纷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标段二:

本标段的法律服务项目的范围包括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服务工作内容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咨询服务,识别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2.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一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行5年以上(含5年)。

3.1.2律师事务所应具有执业律师10名及以上;律所应配备3人及以上的法律团队进行支持,且团队负责人必须满足律师执业10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1.3具有处理用地用海、环境污染、拆迁补偿、地方治安和群体性事件应对相关法律事务的经验和业绩。近5年内(2013-2017年)在威海辖区内处理过用地用海、环境污染、拆迁补偿、地方治安和群体性事件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案件超过3起,该证明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1.4投标人与招标人的用海用地、拆迁补偿等相关业务和交易活动的相对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及其他利益联系。

3.1.5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需出具律师行业协会证明。

3.1.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3.1.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标段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行10年以上(含10年)。

3.2.2律师事务所具备注册专职律师100名及以上;律所应配备5人及以上的法律团队进行支持,且团队负责人必须满足律师执业10年以上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

3.2.3具有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5年内(2013-2017年)有3项以上(含3项)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该业绩证明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2.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给予的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等不良记录。需出具律师行业协会证明。

3.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3.2.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2.7投标人无合同纠纷或涉及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9投标人与招标人的业务、交易等活动的相对方之间不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及其他利益联系。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访问新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http://ec.chng.com.cn)完成注册、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所有用户的用户名保持不变,初始密码统一为: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3.1.1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栏目,进入新电子招投标模块登陆页面;

3.1.2直接通过(bidding.ec.chng.com.cn/ebidding)二级域名登陆新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

3.2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左侧“用户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要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耐心等待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3.4、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由工信部认证的32家CA机构之一的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数字证书,建议在提交CA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进行督办。没有办理CA数字证书的,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办理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登陆电子招投标模块后,模块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建议未办理CA证书的用户尽快办理,以免耽误您的后续工作。CA证书驱动下载: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后,在的右下方“常用文件”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有关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103599

自2017年1月1日起,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CA数字证书将增加电子签章功能,已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及新申请CA数字证书用户,均须访问新电子商务平台(ec.chng.com.cn),点击导航栏的“服务中心”栏目,点击左侧“通知公告”栏目,点击右侧通知公告中标题为“关于中国华能集团新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及更新签章功能的通知”的通知,进行查看并办理CA数字证书更新。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3279:00起至20184317:00, 登陆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5.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765-116400-6611-700联系。

3.4.5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新电子招投标模块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递交时间截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招投标模块上点击启动开标按钮,各投标申请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4.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新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联 系 人:

张树平、韩英军

联系方式:

15544551983、18903396105

邮    箱:

hnsc01@126.com

      招 标 人: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3月26日

特别提示:

由于本项目为新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试运行项目,投标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疑问请按如下联系方式咨询: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联系电话:客服中心:4000765116 、4006611700

李印:156141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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