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物流中心企业形象宣传及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内容
2.1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宣传展板、宣传喷绘、不锈钢架、亚克力公示栏、宣传照排版及安装、宣传标语、标识牌、制度及岗位职责看板、工作日志印刷(包含展板、喷绘内容的设计、排版)。
2.3交货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烟草物流中心(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76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5具有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8 日至2018年4月1日,每日上午08:30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相关经营许可证(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6号(青海路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4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7号开标厅(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和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青海省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64号
邮 编:810001 电 话:15202599995
传 真:0971-6240067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8 电 话:0971—6187508
传 真:0971—5513478 联系人:乔锦仓
日 期:2018年3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