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以围发改字[2015]234号、围发改核字[2015]169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所新建项目
2.2建设性质:新建
2.3建设地点:围场镇金字村黄榆栅沟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殡仪馆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骨灰堂3000平方米。
2.5合同估算价:2494.69万元
2.6计划工期:2018年4月26日开工,2020年4月26日竣工,732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17时00分前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同时登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vc.ggzyjyw.com/)”-市场主体登陆-投标方登陆-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首次登陆需先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相关文件(具体详见平台要求)。
4.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由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收取,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办理网上下载文件等相关事宜,因未能及时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18年4月7日17时00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视情况可能延长):2018年4月8日17时00分。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需在提疑截止时间前登陆“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5.3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的解答或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等内容将公布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 18日9时30分,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人:宋志超
联系电话:1303209911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志杰
联系电话:0314-7013516/18713478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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