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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崖门国家一级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8  浏览次数:10
提示:项目名称崖门国家一级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项目编号:GCJY2018-033批复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7〕222批准建设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海洋与渔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项目资
项目名称 崖门国家一级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 项目编号:GCJY2018-033
批复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7〕222批准建设
招标人 江门市新会区海洋与渔业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崖门国家一级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GCJY2018-033已由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201722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新会区海洋与渔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为江门市新会区海洋与渔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新会区崖门国家渔港内,项目包括原码头拆除及新建码头平台1242平方米、新建引桥1座长约121米、改造堤顶道路100米、港池和小船锚泊区(河道)疏浚面积90545立方米、配套路灯、环保、绿化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约21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828万元,设计费约37万元。项目整体计划工期为270日历天,其中设计计划工期为30天日历天,施工计划工期为240日历天。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和施工资质证书,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完成过1项码头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港口与航道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临时)及以上(建造师要求港口与航道专业类注册)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精神,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港口与航道专业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设计和施工两方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并须委任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根据《新会区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和公共工程建设领域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要求,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

3.4 因本项目为正在使用的渔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复杂存在安全隐患对施工产生一定影响且实施时机紧迫,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为确保投标人充分了解本项目施工现场及相关情况,中标后能顺利开展施工不影响施工进度;投标人须在报名前,由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并需向招标人出示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的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C证、职称证书等资格证件(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经招标人确认后,由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8年3月 28 日至 4 月 3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会城振兴二路73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原件核查(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法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双方)、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双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方);

(2)法定代表人证书、授权委托证明书(联合体双方);

(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人身份证。

2)拟派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

(5)业绩证明资料;(施工方提供1项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6)联合体协议书(为联合体的提供)。

(7)业主提供的现场踏勘证明。

注: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扫描复印件二维码核验。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3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701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振兴二路7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8410 (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845日前 (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410 (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 2018420930分前 (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踏勘现场时间: / (项目要求招标人自行踏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41817 (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7.1本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建安费完善为:总工程师期完善为:(270日历天)总工程师期含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7.2本招标公告第3.1条完善如下内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港口工程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计算)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7.3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投标时需核查以下原件:联合体各方企业提供能清晰扫描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或临时)建造师证(或提供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自2012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码头工程施工业绩(以交(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jiangmen.gov.cn/)”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0-8222128,传真:0750-8222198。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海洋与渔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28 日

相关附件(崖门渔港第二次,有时间)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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