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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一期工程桥梁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服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8  浏览次数:11
提示:项目名称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一期工程桥梁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粤发改交通函〔2015〕5402号批复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汕
项目名称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一期工程桥梁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粤发改交通函〔2015〕5402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一期工程

桥梁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项目申请报告已由粤发改交通[2015]5402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40%,银行贷款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桥梁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服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点位于海丰县平东镇塘尾村附近,通过塘尾枢纽互通连接潮惠高速,终点在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镇通过互通立交连接现有红海湾大道。本项目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线总长38.233km,设计车速为100km/h,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26m。全线拟建桥梁长12.889km /22座,隧道长6.930km/4座,全线共设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其中2处枢纽),主线设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养护中心各1处,设收费站3处(含主线收费站1座)。

本次招标的路段为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一期工程,路线长21.84km,起讫桩号:K0+000~K21+840,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26m;设特大桥、大桥5758.32m /11座,小桥294.8m/座,涵洞33座;设隧道 1684.5m/2座(按双洞平均长计)。共设塘尾、陆丰西、西湖、沙港互通立交共4处,可塘服务区1处。

2.2 合同段划分:

本次桥梁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服务招标全线共设1个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分及检测数量见下表:

合同段类别

合同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桥梁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服务

JC3

K0+000~

K21+840

21.84

桩号范围内的预制梁预应力钢绞线约2780根,现浇箱梁预应力钢绞线约1153根,盖梁预应力钢绞线约10根,负弯矩预应力钢绞线约10根的有效预应力检测工作。

(以上为暂定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 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3、 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的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能力,或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含桥梁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4与本项目土建施工单位存在3.3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以及下述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投标人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的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能力的相关证明资料,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于2018年328日至2018年4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424日10:0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红草镇埔边收费站

邮 编:510623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617336317

邮 箱:xsswd@vip.163.com

2018年3月28日


相关附件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一期工程桥梁锚下有效预应力检测服务招标公告-附件.doc
发布人 刘先生
发布日期 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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