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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博斯坦乡抗旱应急输水项目水毁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8  浏览次数:10
提示:1、招标条件 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博斯坦乡抗旱应急输水项目水毁工程已由和地水利发(2018)63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资金,招标人为策勒县水利局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

1、招标条件

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博斯坦乡抗旱应急输水项目水毁工程已由和地水利发(2018)63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资金,招标人为策勒县水利局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一个施工标段及一个监理标段

施工建设内容:

渠首工程:对渠首砼砼磨蚀加固处理、闸后护坦加固处理、闸墩加固处理。桩号0+120处将山坡洪水设防洪堤导流至河道。

过洪涵洞改建:本次将桩号9+200及19+980过洪涵洞进行重新设计,在原桩号位置处修建;桩号9+200处改建为暗渠,桩号19+980改建为渡槽。

改造纳洪口:本次改建纳洪口7座。

监理标段:施工标段监理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或发包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中载明。

<!--[if !supportLists]-->3、<!--[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及相关证照齐备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3)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监理标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4)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2)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5日11:00,地点: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田市纳瓦格路和田地区住建局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和田日报》、和田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策勒县水利局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芒力克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13999050056 联系电话:0903-7885599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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