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核电项目1、2#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结算第三方审价服务外委项目已以 立项(编号:5000041057)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项目1、2#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结算第三方审价服务外委。
2.2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海南昌江核电项目1、2#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结算第三方审价服务外委项目。
2.3服务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厂。
2.4服务期限:50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招标范围
承包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依据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出具的《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结算原则咨询建议报告》确定的结算原则,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总承包商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总承包合同送审结算书,协调发包方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的结算分歧,最终审定价格。
《海南昌江核电项目1、2#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结算第三方审核外委(审价)技术规格书》(HN编码:HN-EG102-2017-PC-002)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承包商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满足《海南昌江核电项目1、2#机组工程总承包合同结算第三方审核外委(审价)技术规格书》(HN编码:HN-EG102-2017-PC-002)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03月28日至2018年04月03日,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中下载。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4月26日09 时 0分,地点为 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海南昌江核电厂现场综合办公楼(BA楼)1210会议室 。
6.2以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应保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邮寄地址(仅EMS可送达):海南省昌江县1208信箱,联系人:陈伟,电话:0898-26925456/17789805506,邮编:572733。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
邮 编: 572733
联 系 人: 陈伟
电 话:0898-26925456 /17789805506
传 真: /
电子邮件: chenwei@hnpc.cc
网 址: /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海口市琼泰支行
账 号: 2201 0597 0920 0015 891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