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宁武县滨河二号移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已由宁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备案【2017】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武县扶贫开发中心,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地方政府拨付、专项建设基金、长期低息贷款、群众自筹五部分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武县滨河二号移民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宁武县凤凰镇马家湾村
2.3招标编号;GYZB-2018-02005
2.4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40.43亩。总建筑面积64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95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7750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50平方米
2.5计划工期:105天(2018.9.1-2018.12.15)
2.6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持有近三年社保缴费凭证证明材料,且企业在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同类型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以上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含9家);如报名的申请人少于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3月 28日至2018 年4月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5:0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报名。
5.2报名时需委托人需携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套装订成册:
(1)法人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4)资质证书副本;(5)建造师注册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网上中标结果公示);(8)项目所在地人民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所有原件均现场拍照存档。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5:00至 17:30;
6.2获取地点:同投标报名地点;
6.3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4月19日09:00时;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西招投标网》、《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忻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武县扶贫开发中心
联 系 人:候鑫
电 话:15834295597
代理机构: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南中环街企联大厦1003室
联 系 人:王月娟、贾先生
电 话:0351-7138881、150352284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