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张家口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项目航站区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7】17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机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张家口机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张家口军民合用机场改扩建项目航站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建设地点:张家口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6440平米。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航站区工程、航站区消防工程、应急救援站及机场业务用房、航空食品及机上用品库、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工程、供电工程、给排水及排污工程、供热工程、总图工程(服务车道除外)等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3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4质量目标:合格
2.5标段划分:一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该工程建设期间只担任本项目总监。
3.3拟派驻现场的(不含总监)其他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暖通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1名)、专职安全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中的专业及相关专业为准,专职安全员以安全员证书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5具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6进冀投标企业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在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3月29日上午09:00至2018年4月4日17:00(北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三楼开标8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机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二路世纪金座A座
邮 编:075000
电 话:0313-5916629
传 真:0313-5916629
联系人:王尊华 招标代理: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
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
龙泉广场南1号
邮编:075000
电话:0313-4198105
传真:0313-4198097
联系人:李亚莉、霍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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