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 一 | 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法律服务(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手续办理阶段: 1、审查土地、房屋征收的审批性文件的合法性; 2、审查土地、房屋征收需办理的审批性文件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 3、审查土地、房屋征收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办理土地、房屋征收手续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征收补偿法律服务: 1、审查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合法性; 2、根据采购人的需求,确定是否听证并代为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要求,协助组织参加听证; 3、应采购人的要求,参加征收补偿方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审查征收补偿方案公告程序是否合法; 5、协助采购人做好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作出征收决定阶段: 1、审查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合法性,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审查拟作出的征收补偿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协议阶段: 1、审查评估机构选定的流程、内容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并出具法律建议; 2、起草拟定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 3、审查拟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4、协助采购人做好征收补偿协议的签约工作; 5、参与被征收重点户的谈判、签约工作; 6、协助采购人做好征收补偿协议签订过程中的咨询与解答工作(解答对象包括征收工作组人员、被征收对象及其他相关第三方)。 五、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阶段: 1、协助采购人做好征收补偿决定的宣传、解释工作; 2、起草或审查拟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相关材料的合法性,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审查拟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前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 4、协助采购人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 1、协助采购人做好征地拆迁中申请强制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2、协助采购人做好征地拆迁强制征收的证据齐全; 3、协助采购人做好征地拆迁申请强制执行的证据收集、整理工作; 4、协助采购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七、其他法律服务内容: 1、协助采购人做好电视、报纸及其他新闻媒介的宣传报道工作; 2、提供与征地拆迁相关的代书法律服务; 3、参与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有关会议; 4、协助采购人走访重点被征收户; 5、协助采购人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各种矛盾、纠纷,必要时提供解决方案; 6、对征地拆迁过程中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建议书; 7、协助处理采购人交办的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其他事宜。 | 450000.00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合格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4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4月10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须在磋商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对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付款方式:征拆迁工作总量达到50%时付法律服务费用合同总金额的40%;征拆迁工作全部完成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无其它问题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不计利息。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人:寻乌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寻乌县中山路84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76688859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寻乌县城北加油站对面二楼 电话:0797-2851493 传真:0797-2851493 邮箱:gzjdxw@126.com 联系人:周经理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车站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0234488106 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