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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良田乡Y585线西下段改建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已由揭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和揭西县交通运输局以揭西发改投[2017]202号、揭西交[2017]138号批准建设,以揭西招标[2017]85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揭西县良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良田乡河水电站,与乡道相交接,终点位于下坊埔水电站管理所,路线长4.033km。行车道路面宽度为6m,面层、基层、底基层结构按23cm厚水泥砼面层(fcm=4.5Mpa)、16cm厚5.0%水泥稳定碎石、16cm厚3.5%水泥稳定碎石施工;全线增设交通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示警柱、里程碑、百米桩等交通安全设施;全线共设涵洞25道,其中直接利用3道,改建7道,接长15道,钢筋砼盖板涵18道,长190.62m,钢筋砼圆管涵7道,长78.31m;全线共设平面交叉10处,对交叉村道和机耕道进行路面接顺;在两侧土路肩种植樟树,共1612株;路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二车道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2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路基宽度为7m,路面宽度为6m,桥涵宽度与路基同宽,设计洪水频率为1/25,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0816899.75元,施工工期为547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为准。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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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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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033 |
对揭西县良田乡Y585线西下段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拓宽,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上述第2.3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录1-7。
3.2 投标人自有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前向招标人提交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由银行出具的人民币4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该企业资金存款证明(需提供银行联系人和银行固定查询电话,招标人拟向银行征询核实,若发现作假,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省外为一级),拟派项目总工具备路桥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如有近期中标且尚在实施工期内的的项目,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投标时投标文件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在投标时投标文件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而被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中标候选人的,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如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其他项目中标,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发函至招标代理机构处进行书面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3.5 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在最近一年内未被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网上通报的企业(包括涉嫌围标、串标、卖标、转包等)。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进行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请于2018年 4 月 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下同)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西分中心(揭西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41号窗口)报名,并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4 月8 日23时59分止。投标单位需提前到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7号窗口办理CA数字认证,经绑定后的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交易业务。
4.2 报名时应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若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3)项目总工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提供网上查询路径);(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网上查询路径);(5)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及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网上查询路径)(6)施工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按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提供)(7)企业开户许可证、招标人出具的收取银行存款证明的有效凭证;(8)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9)完成过的业绩证明资料(按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交工)验收报告以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截图)。
4.3 报名入围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4 月 8 日至2018年4月1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西分中心(揭西县公共服务中心大厅41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注:1、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原有模式与电子交易模式进行。2、提交的资料一式3份,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 28 日上午9:30,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西分中心开标厅。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西县良田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西县良田乡人民政府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南厝社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663-5661113 电 话:0663-8291212
附件:附录1-7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招标人(盖章):
2018 年 3 月 29 日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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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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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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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 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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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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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务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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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三年不亏损;
2、不少于400万元的存款。 |
注:最近三年指2014、2015、2016三个年度。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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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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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至今,成功的完成:
1项工程造价不低于1000万元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及路面改造工程)。 |
注:1、业绩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或无交工一次性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 的复印件;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须附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截取屏幕的业绩汇总表;如果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还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还应附上由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补充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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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誉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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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5、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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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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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路桥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并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含二级,广东省外须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或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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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备选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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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路桥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或交通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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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备选人 |
/ |
备注:
1、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所持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需按表1-4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的备注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1)汇总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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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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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工程师 |
1 |
须具备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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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师 |
1 |
须具备路桥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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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工程师 |
1 |
须具备测量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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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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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师 |
1 |
须具备机械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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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检测工程师 |
1 |
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检测工程师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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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造价师 |
1 |
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造价师职称。 |
注:1.投标人对附录6所要求的人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拟配备本标段的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承诺书”,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每个合同段应按上述表中人数分别配置人员。
2.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要求执行。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期和进度,按规定设置最低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要求。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
2、招标人有权根据本工程各标段的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或删减相应的施工设备,中标人不得以此要求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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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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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地机 |
≥180kW |
台 |
1 |
|
2 |
振动压路机 |
≥18t |
台 |
1 |
|
3 |
振动压路机 |
≥25t |
台 |
1 |
|
4 |
装载机 |
≥2m3 |
台 |
1 |
|
5 |
挖掘机 |
≥1.0m3 |
台 |
1 |
|
6 |
推土机 |
≥135kW |
台 |
1 |
|
7 |
自卸汽车 |
≥10m3 |
台 |
3 |
|
8 |
发电机组 |
250kW |
组 |
1 |
|
9 |
洒水车 |
≥6m3 |
台 |
1 |
|
10 |
水准仪 |
SD3 |
|
1 |
|
11 |
全站仪 |
|
台 |
1 |
|
12 |
弯沉测试设备 |
|
台 |
1 |
|
13 |
柴油发电机 |
≥50kW |
台 |
2 |
|
14 |
电焊机 |
≥38.66kW |
台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