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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安装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工程项目钢弹簧浮置板减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9  浏览次数:10
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8103一、招标条件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采购中心(以下简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18103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就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工程所需钢弹簧浮置板减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物资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招标人承建的成都地铁18号线正线全长约66.16km,共设车站12座,其中一期工程范围为火车南站——天府新站(含龙泉山隧道),线路长约41.08km,设车站8座,正线铺轨全长为88.655km,车辆段铺轨全长23.436km。正线单开道岔19组,交叉渡线5组;车段单开道岔50组,交叉渡线1组。二期范围为龙泉山隧道(不含)~天府国际机场 1号2号航站楼站,线路长约 24.98km,设车站 4 座,正线铺轨全长为53.351km,正线单开道岔23组,交叉渡线3组。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钢弹簧浮置板道床及其配套附件的现场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钢弹簧浮置板道床的二次设计及其配套附件的加工制造、运输(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不含卸车费)、仓储、损耗、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培训、检测、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材料进场后需报验的检测样品的制作费等。

3、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和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钢弹簧浮置板减振系统

见招标图纸

km

2.803


注:(1)数量为轨道1标、2标、3标暂估数量,仅供参考,中标人需与各标段分别签订供货合同。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物资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采购材料包含2756米钢弹簧浮置板道床所需全部的隔震器(内、外筒)、剪力铰、水平限位系统、隔离层、橡胶密封条、观察筒及盖板等。

4、交货时间:以购买方的订货通知单为准,约在2018年5月10日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轨道交通18号线工地。

6、质量要求:见第七章“技术规格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钢弹簧减振系统生产制造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国内轨道交通供货业绩(含铁路业绩),须具有近5年(2013年-2017年)国内轨道交通已开通运营2个项目及以上的使用业绩且评价良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供货合同复印件(二份)等),应具有的招标物资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1.4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8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信息。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武汉路东段与天府大道交叉口处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工程项目部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1205 0179 5801 0000 0153-00000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益国际中心支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武汉路东段与正兴立交桥交叉口处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工程项目部。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6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6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6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6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轨道交通18号线轨道工程项目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武汉路东段与正兴立交桥交叉口处

邮 编:300384

联 系 人:肖雨晨

电 话:18805219866

电子邮箱:540052618@qq.com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采购中心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2号4-2313

邮 编:300384

联 系 人:安立新

电 话:022-58569130

九、监督机构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2-58569125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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