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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系统(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9  浏览次数:10
提示:1.招标条件青海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系统(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高技【2018】2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2

1.招标条件

青海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系统(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高技【20182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2018年度高管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还贷公路养护预算计划》,招标人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升级改造307套高清车牌设备,218套车控机,22套站级服务器,88套抓拍线圈;按“营改增”要求对天木收费站进行适应性改造;新建收费中心共用系统和客户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系统及质量与风控系统。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第三、第四阶段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本期工程招标范围为:1.升级改造高清车牌识别设备、车控机、服务器等硬件设备。2.对天木收费站的站级和车道设备进行技术改造。3.新建收费中心共用系统。4.新建营改增客服系统。5.在“营改增”一期工程基础上开展质量与风控系统二期建设。6.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青海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进一步升级完善网络安全系统。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

ZZSXT

1.升级改造高清车牌识别设备、车控机、服务器等硬件设备。2.对天木收费站的站级和车道设备进行技术改造。3.新建收费中心共用系统。4.新建营改增客服系统。5.在“营改增”一期工程基础上开展质量与风控系统二期建设。6.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青海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进一步升级完善网络安全系统

计划工期:201852日~2018630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招标人提出的对工期的调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或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有效的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

4)设计业绩:近三年(20153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省级交通行业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任务;

5)施工业绩:近三年(20153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省级交通行业信息化系统工程或省级交通行业软硬件系统集成项目的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一个联合体只能由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

④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财务、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⑤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

⑥已经以独家形式进行投标的投标人之间不得再组成联合体。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3.5投标人信用等级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为准;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路施工企业)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759号)、《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青交办公[2014]81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8330日至201843日,(节假日正常发售文件)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交通巷6号(青海路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41910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青海交通网(www.qhjt.gov.cn)、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局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

  编:810000

联系人:何女士

  话:0971-6231202

  真:0971-6231520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

  编:810008

联系人:黄先生

  话:0971-6187506

  真:0971-5513478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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