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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化州市2016年第1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良光镇长安村委会长安村文化室及戏台工程(重招)项目的补遗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9  浏览次数:10
提示:项目名称化州市2016年第1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良光镇长安村委会长安村文化室及戏台工程(重招)项目的补遗书 批复文号化发改审招核(2017)022批复单位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徐朝宇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项
项目名称 化州市2016年第1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良光镇长安村委会长安村文化室及戏台工程(重招)项目的补遗书
批复文号 化发改审招核(2017)022
批复单位 化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徐朝宇
项目所在地区 茂名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关于“化州市2016年第1批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良光镇长安村委会长安村文化室及戏台工程(重招)”项目的补遗书

【编号01】

工程交易编号:2017164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由原来的“1240106.82”修改为“1248489.58”。

招标文件的第2页、第6页、第32页中写有招标控制价的,均由原来的“1240106.82”修改为“1248489.58”。

其中,标书修改的内容具体如下:

①招标文件第2页:“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40,106.82元”修改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48,489.58

②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为“1.1.7”的编列内容由原来的“本项目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1,240,106.82元。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综合考虑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必须大于百分之六(6.000%),必须低于投标最高报价¥1,165,700.41元(投标最高报价值= 招标控制价×94%,即1,240,106.82×94%=1,165,700.41 元)”修改为“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48,489.58元。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综合考虑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必须大于百分之六(6.000%),必须低于投标最高报价¥1,173,580.21元。(投标最高报价值= 招标控制价×94%,即1,248,489.58元×94%=¥1,173,580.21元)”

③招标文件第32页:第三点‘投标报价’由原来的“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为壹佰贰拾肆万零壹佰零陆元捌角贰分(小写:¥1,240,106.82元),

投标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进行下浮,投标报价下浮率必须大于百分之六(6.000%),必须低于投标最高报价值¥1,165,700.41元。”

修改为“招标人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为壹佰贰拾肆万捌仟肆佰捌拾玖元伍角捌分

(小写:¥1,248,489.58元),

投标报价以招标控制价为基数进行下浮,投标报价下浮率必须大于百分之六(6.000%),必须低于投标最高报价值1,173,580.21元。”

二、招标文件第169页:近三年财务状况表的“注:本表后附:2015 年-2017 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报表附注说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修改为“注:本表后附:2014年-2016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报表附注说明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其余内容不变。

本通知如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文件中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化州市良光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18年3月29日

相关附件补遗书(长安).doc
发布人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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