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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第2、20包)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9  浏览次数:10
提示: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第2、20包)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对本(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设备

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第2、20包)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对本(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第2、20包))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2018年第一批生产大修工程—设备材料采购项目(第2、20包);

2. 项目编号:HM002-XMDYSCDX-2018/02、20;

3. 采购内容:详见需求一览表;

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

5.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100%;

6. 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15日内完成合同签订,30日内供货。

7. 入账事宜:要求在材料到货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人中标后,如未按以上要求和时间点签订合同、供货、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招标人将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纳入不良供应商信用记录,且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供应商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①合同;②所对应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销售发票为准;①②需同时提供。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中标通知书请提供扫描件;成交通知书请提供扫描件;销售发票请提供扫描件。

5、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扫描件(具体封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5)。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更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附表。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三、竞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参加竞标报名者,请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附件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标段号及联系方式);

2)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附表中“专用资格要求”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部分产品如需代理,代理商需提供本单位的(1)-(6)项(要求同上)、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以及生产厂家的(3)-(7)项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9)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投标单位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查验,留存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已报名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以直接报名。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至 17:30持授权委托书到(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标。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标时间及地点

1、竞标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

人:徐玲超

联系电话:0479-82967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锡林浩特市察哈尔大街45号世纪嘉园南门西50米“锡林郭勒盟小微企业商会”2楼219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847938644、13384794302

邮箱:nmghmxm@163.com

标书费账户(需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单位:内蒙古桓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154039466422

行号:10419100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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