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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019年度电力工程施工分包商框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11
提示: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019年度电力工程施工分包商框架招标公告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场地进行招标,现对呼和浩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019年度电力工程施工分包商框架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场地进行招标,现对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019年度电力工程施工分包商框架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019年度电力工程施工分包商框架

2、项目编号:TC189K1VD

3、资金来源:100 %(企业自筹)

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二、招标内容:

    标段号:HG-2018-7-121  电力工程施工(拟招标入围12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分包商具有承装、修四级及以上许可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四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承诺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和质量事故;

2、分包商必须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并被公布为合格分包商;

3、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条件,其自身的人员数量及素质应能满足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并应保持施工人员的稳定;

4、施工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5、具备完整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商业信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履约能力;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被暂扣、未涉及重大诉讼;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8、分包商必须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办公地点,有相关专业人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8年03月30日至2018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室

3、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有效资料来我公司进行审核(报名资料需要胶装成册),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备存,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报名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来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承装、修四级及以上许可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四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四级及以上资质、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分包商必须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并被公布为合格分包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完整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至2016年)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商业信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盖章;

(7)承诺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和质量事故的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往北100米大厦2楼)。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现金或电汇,请报名合格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腾飞路支行

账号:1500 1706 6280 5250 6021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http://www.nmcqjy.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交易服务费的交纳:

    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缴纳),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十、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执行。

(3)请各投标单位以电汇、支票,汇票等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投标报价一并密封。投标保证金存入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账户。(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各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十一、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场所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往北100米大厦2楼)。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0471-3473021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崔茂

联系电话:0471-694755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室

联系人:姚君  

联系电话:0471-3826622

传真:0471-6953277 

电子邮件:mnyaojun@126.com

                   

                                         2018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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