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权(松山、元宝山、喀喇沁片区及林西片区)合作勘查开发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1504000001000014001
1.招标条件
赤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权(松山、元宝山、喀喇沁片区及林西片区)合作勘查开发已由赤国资产权字【2018】39号文批准,招标人为赤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正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矿业权(松山、元宝山、喀喇沁片区及林西片区)合作勘查开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赤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权(松山、元宝山、喀喇沁片区及林西片区)合作勘查开发
2.2项目概况:《赤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批次矿业权招标合作的请示》经市政府批复,本着“集中连片、优劣搭配”的原则,将14个矿业权分为两片区,采取招标人式确定合作勘查开发对象;松山、元宝山、喀喇沁片区,共有8个金、铜为主的多金属探矿权;林西片区,共有5个铅锌银多金属探矿权,1个硅石采矿权。
2.3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2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交易中心系统 生成编号 | 标段 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B1504000001000014001001 | 第1标段 | 矿业权合作勘查开发(松山、元宝山、喀喇沁片区) | 合作方式:招标人提供矿业权,中标人提供勘查开发资金,成果按双方约定比例分配。 1.勘查合作期间,中标人仅负责出资勘查,矿业权仍由招标人持有,不进行转让。 2.勘查结束后,根据勘查结果采取不同处置方式: ⑴如确认矿业权无开发价值,双方终止该矿业权的单项合作,矿业权仍由招标人持有,中标人自行承担勘查风险的经济损失。 ⑵获得勘查成果的,由双方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勘查成果较好可以转入开发的,由中标人出资进行开发。招标人不出资,以矿业权入股方式占一定股权。转入开发时,将矿业权转让到双方合作成立的新公司。 勘查成果一般、存在开发风险的,如中标人无开发意向,处置方式由双方协商,招标人有一票否决权。由双方共同处置矿业权后,按约定比例以资金方式分享勘查成果。 3.确定中标人后立即开展勘查工作,招标人组成专家组,对中标人的勘查设计、勘查投入、勘查时限、勘查过程、成果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确保合作勘查的快速、高效,及早提交勘查成果转入开发。 |
B1504000001000014001002 | 第2标段 | 矿业权合作勘查开发(林西片区) |
2.4进度要求:签订合同书之日起,中标人在承诺的时限内对片区内所有矿业权勘查程度均达到普查以上,重点矿业权勘查程度达到详查以上,野外勘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5质量要求:
2.5.1中标人要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勘查计划,要求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对所有矿业权开展勘查工作,并均达到普查工作程度以上,不得无故终止某一矿业权的勘查,认为无进一步工作价值的,要由招标人组织聘用的专家组论证同意后方可终止勘查。
2.5.2中标人对每个矿业权要提交详细的勘查设计书,由招标人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施工。
2.5.3招标人随时检查中标人的勘查进度、工作质量、资金投入情况,确保中标人严格按约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勘查工作。
2.5.4根据勘查进度,双方共同论证确定重点矿业权,对重点矿业权加大加快投入,确保在合同期限内达到详查程度以上,力争探出好矿大矿,尽早转入开发。
2.5.5按合同书严格监管勘查保证金,中标人未按合同书执行的,不予退还勘查保证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矿业勘查或从事矿产开发企业(采、选、冶),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开展相关业务的规定,若是勘查单位需要提供勘查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同一投标。
3.3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 1 个标段。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报名、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4.1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09时至2018年4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以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投标信息填写截止时间2018年4月8日17时30分。
4.3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4008503300、15685710,电话:0476-8288829、4008503300。
5.招标文件获取
5.1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3月31日09时至2018年4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5.2潜在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查看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补遗书或澄清文件,若未使用最新补遗文件或澄清文件,导致投标文件制作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和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以下资料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若是勘查单位需要提供勘查资质证书。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纸版方式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09时00分,地点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ebpubservice.com )”和“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东段赤峰供销大厦东区3楼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18647618150
交易中心: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立业 联系电话:0476-828882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大厦A座1区四楼东侧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104761506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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