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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公寓工程勘察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12
提示:项目名称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公寓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2017-440106-82-03-817468批复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华南农业大学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国际教育学
项目名称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公寓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2017-440106-82-03-817468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华南农业大学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公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公寓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华南农业大学六一北区

1.2.3 工程范围: 新建1栋留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为34839平方米,建筑限高50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规地证字[2001]第172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2017-440106-82-03-817468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4318.1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2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公寓勘察、地下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人防工程、室内及室外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弱电智能化、机电安装、室内装修等专业设计,以及园林绿化、周边道路及广场、管线综合规划、与市政供电衔接的电缆管沟等配套工程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绿色建筑设计(含施工图审查)、节能设计(节能备案)、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等(包括且不限于报建通、竣工通)、质量保修期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服务、配合各设计阶段审查和协助报批等工作。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93月,竣工日期为201912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 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且联合体不能超过两个单位。联合体双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以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中专业职称的要求。

1.4.7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2018330日至201844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同时发售招标文件),由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1.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上印有二维码标识并可扫码查询真伪的可不提交原件核查)。

1.5.1.7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贰份(联合体的需提交)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测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或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00 万元。

1.7.2 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本建设项目备案意见表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本建设项目备案意见表的总投资。工程建安费限额:12000万元。

1.7.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对最终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给予人民币5万元经济补偿,最终排名第三的投标单位给予人民币3万元经济补偿,其余投标单位费用自理。经济补偿费统一由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上述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并向招标人提供支付凭证。经济补偿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 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日内提交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咨询所需设计成果,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准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投标时不需提供模型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的电子地形图及其他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华南农业大学

联系人:伍老师

电话:020-85282580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五山路483号

1.9.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半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华南农业大学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街五山路483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5282580

1.10.4 传真号码:020-85282580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段工/020-83543598

1.11.4 传真号码:020-83543598

1.11.5 电子邮箱:gzgj8888@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1.13.3 电话号码: 020-28866211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http://www.gzzbb.gz.cn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国际教育学院.pdf
发布人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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