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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厂安全厂用水系统挡水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10
提示:招标公告秦二厂安全厂用水系统挡水装置采购(项目名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人为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核电秦山联营

招标公告

秦二厂安全厂用水系统挡水装置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ZBDL-201868

2.2项目名称:秦二厂安全厂用水系统挡水装置采购;

2.3项目概况:秦二厂厂址设计基准洪水位为7.9m(黄海高程,YSD),方家山工程的设计基准洪水位为+10.01m(YSD)。在安全评估时核安全处提出,当前PX 泵房的设计是以较低防洪标准设计和建造的,秦二厂现设计基准洪水位在新形势下显得薄弱。为此提出变更项目《ENG2017-092 提升12#机组安全厂用水(SEC)鼓网处阻隔海水溢流能力的改造》,该变更项目经生产技术委员会审议:同意变更。该变更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SEC 鼓网处发生海水倒灌而导致核安全重要厂房发生内部水淹的风险;

2.4招标范围:安全厂用水鼓网立面挡水装置和平面挡水装置,参见附件技术规格书2.12.22.3节的描述。

2.5交货地点: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2.6交货期:不晚于合同签订后7个月(以此交货期为准,不参照技术规格书的进度要求。

2.7技术性能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所有性能指标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秦二厂安全厂用水系统挡水装置采购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83301700 201849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核能大厦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53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满足ISO90001的质保体系;具备本项目的制造、供货及服务能力。

4具备挡水装置自主制造、服务及供货能力。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接受不代理商投标。

10.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1.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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