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生产技改工程110kV东郊变电站10kV开关柜改造工程—租赁箱式开关站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凡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2017年生产技改工程110kV东郊变电站10kV开关柜改造工程—租赁箱式开关站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FZ2018-XDWZ-CG-JZ004
3)投资金额: 250000元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服务期: 采购方指定时间
6)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分包方案 | 备注 |
1 | 2017年生产技改工程110kV东郊变电站10kV开关柜改造工程租赁箱式开关站 | 项 | 1 | 250000 | 共一包(250000元) | 租用两台10kV移动开闭所,租期预计30天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供应商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5、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租赁等文字描述。
9、出租方需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合格产品,达到行业质量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等资料。
三、报名时间、地址及须提供资料
1、报名时间:请于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赛汉路荣华苑7号楼商铺7-01室进行纸质资料报名。
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且缴纳社保的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2)营业执照原件(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营业执照);
(3)开户许可证原件;
(4)提供供应商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原件;
(5)出租方需保证提供的设备为合格产品,达到行业质量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等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每包一式1份,纸质资料不全者按报名未成功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4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赛汉路荣华苑7号楼商铺7-01室;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包,售后不退,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磋商时间:2018年4月12日上午9:00时
竞争性磋商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赛汉路荣华苑7号楼商铺7-01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及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锡林郭勒电业局物资供应公司
联 系 人:徐玲超
联系电话:0479-8296727
地址:锡林大街11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仲桂燕 邮箱273915628@qq.com
联系电话:0479-8808898 13948799012
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赛汉路荣华苑7号楼商铺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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