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右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旗县2017年度项目四标段
(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2018SL-16-4
一、招标条件
土右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旗县2017年度项目已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包水发[2018]6号,招标人(项目法人)为土默特右旗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土右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旗县2017年度项目四标段(设备采购)
2、建设地点:土默特右旗民族团结灌区北干渠灌域
3、建设规模和内容:土右旗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位于民族团结灌区北干渠灌域,面积5.9万亩。衬砌北干渠上游渠道1.06公里,衬砌农渠34.37公里,配套测控一体闸8座,配套农渠进水闸78座、巴歇尔量水堰78座,配套农桥20座,安装计量传输装置66套,配套主控服务器1套,软件系统(灌区信息管理系统)1套。
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招标范围:计量传输装置、主控服务器及软件系统(灌区信息管理系统)等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供应商为投标产品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2、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
3、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4、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7)本标段所需货物的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8)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获取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1.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index)、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mgggzyjy.gov.cn/)、3.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tggzyjy.cn/btweb/)、4.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btggzyjy.cn/btzbtb/)、5.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土默特右旗公益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白金刚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海玲
电 话:0472-5110078
传 真:0472-5110079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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