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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工程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采购项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1  浏览次数:11
提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18055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1805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各标段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连接了玉溪市江川县和通海县,是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域主干道,是滇中城市群规划主干线,是对云南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在玉溪市及滇中城市群干线公路规划中起主骨架作用。

本项目属于玉溪市区域高速公路干线网的重点建设路段,是对云南省干线公路网规划的补充,是玉溪市主要的交通干线、经济干线、旅游干线。

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起点接晋宁至江川高速公路,止点设置秀水沟立交接通海至建水高速公路K7+100。

本项目起点新建紫红坝立交接既有的玉溪至江川高速,经跃进水库、大寨水库、江川县雄关乡、通海县岳家营,止于秀水沟村,接已建通海至建水高速,路线全长33.84公里,其中:紫红坝至大寨段约9.76公里,大寨至秀水沟段约24. 08公里。

2、招标范围:AE-1-5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

3、采购数量:约270吨,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暂估数量(吨)

交货地点

备注

AE-1-5水性沥青基防水涂料

270

玉溪市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工地

技术要求见第七章

合计

270



注:以上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合同执行过程中,本标实际采购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及结算支付,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实际发生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供货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施工结束(预计18个月)。

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施工工地。

6、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年产能在1万吨以上,技术指标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厂家的委托代理文件、检测报告。

3、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如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业绩,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4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为节约资源,倡导环保行为,此次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标书(所有报名的投标人都可以通过集采平台从网上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户 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川县支行

账 号:2405 9601 0400 0894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4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大街镇伏家营信用社对面(水电十四局江通高速总包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大街镇伏家营村农村信用社对面水电十四局江通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

联 系 人:詹飞

电 话:183 1438 7213

电子邮箱:1228716168@qq.com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192号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李慧

电 话:0871-63331575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871-63396411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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