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清镇市暗流河石榴坝至蔡水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黔水计[2018]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镇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任务为清镇市犁倭镇石榴坝村、老院子村、卫城镇蔡水村耕地保护。
2.2建设地点:清镇市犁倭镇石榴坝村、老院子村、卫城镇蔡水村
2.3计划工期:工程开工建设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4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监理投资为50.44万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施工监理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
3.3凡贵州省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根据《黔水建【2017】12号文件》相关要求,投标人信息若未按时如实登录或信息虚假续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且对其作不诚信记录公告。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4月3日至2018年4月 10日,采取以下方式获招标文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 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其他注意事项
注:未在“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gzsljg.com)”中公示的企业,请严格按照贵州省水利厅黔水建[2017]12号文要求完善企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