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2.4计划工期:(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设计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废树脂转运装置(槽车)的接口设计;(2)2018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废树脂转运装置的生产制造,具备装运条件;(3)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前30天通知中标人发货,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货物运抵施工现场,具备安装条件。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修改如下:
2.4计划工期:(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设计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废树脂转运装置(槽车)的接口设计;(2)2018年12月30日之前完成废树脂转运装置的生产制造,具备装运条件;(3)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提前30天通知中标人发货,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将所有货物运抵施工现场,具备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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